已领取养老金还能参加个人养老金吗?灵活就业人员怎么办退休……权威回应!
已领取养老金还能参加个人养老金吗?
个人养老金领取额度怎么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怎么办退休?
……
您关心的问题都有回应
一起来看下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和《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70号)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
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个人,不能再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和《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70号)规定,参加人能够领取多少个人养老金,取决于其领取时本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资金额。
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完为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和《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70号)规定,个人养老金没有缴费下限的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和《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70号)规定,个人养老金产品应当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特征,由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以及金融行业平台同日发布。
因此,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钱应购买上述平台公布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4号)规定——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参保人员从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应按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
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制度规定,已断缴部分不可以补缴,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养老金发放遵循多缴多得原则,若累计缴费年限减少,则发放待遇也会相应降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您可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到社保服务窗口办理或通过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办理。
若未缴满年限,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情况讨论:
如果您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要在2011年7月1日出台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分界点作区分:
第一种情况,您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并缴费的,到了退休年龄不满足缴费年限要求,请继续缴纳,直至满足条件,再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二种情况,您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就参保缴费了,实施后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没缴满,也是继续逐年缴,但缴了5年还缴不满,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然后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待遇。
如果您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要分三种情况区分:
第一种情况,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且未领取过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城居保基础养老金。
第二种情况,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第三种情况,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不少于15年才能领养老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
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其中,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扫描或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北京工人”客户端↓↓↓